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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歡樂頌2》王柏川樊勝美因房產證名字分手? 對此杭州男女各有心思 ——鳳凰房產杭州
熱播劇《歡樂頌2》完結瞭,蔣欣演的樊勝美與劇中男友王柏川折騰瞭幾十集,最後還是以分手告終。

兩人間的問題有很多,但壓垮這段戀情的最後一根稻草,還是房產證上那個小小的名字。

從6月10日開始,“王柏川要買房”,一度上瞭微博熱搜首位。

觀眾、網友議論紛紛,觀點迥異,各不相讓,甚至到瞭勢不兩立的地步。

王柏川、樊勝美買房情感崩潰是《歡樂頌2》的第53集(劇終55集)。樊勝美起瞭大早去售樓處排隊,王柏川卻姍姍來遲。排到瞭,要簽合同瞭,售樓小姐問瞭他倆一句:“房子寫誰的名字?”

小美脫口而出:“我們倆的!”然後掏出瞭身台灣註冊商標查詢份證要登記。

王柏川一番思索後,從售樓小姐的手裡抽出瞭小美的身份證,放上瞭自己的一字一句說:“寫我的名字。”

小美當場蒙掉,兩人站起來在售樓處當著所有人的面大吵……

王柏川終於忍不住瞭,噼裡啪啦說瞭小美傢人一頓。

王柏川一番話讓樊勝美很震驚。原來他生意失敗,積蓄打瞭水漂。這次買房,首付全靠爸媽。為瞭兒子,爸媽拿出瞭自己一生的積蓄,王媽媽把錢給兒子之前,提瞭一個要求,房產證上,隻能有兒子一人的名字。

王媽媽說,她不是不信樊勝美,隻是樊勝美的傢人太流氓瞭,存心壓榨她,還鬧著要跟她打官司,“萬一把這套新房子搭進去,王傢也要完蛋瞭……”

而樊勝美也很委屈,且不說王柏川在上海有一番事業,全靠瞭她的人脈,她本人今後也願意跟他一起還房貸,如今王柏川連一個名字都不肯給她加,簡直冷血!

美國商標申請

劇中的這場大吵,把粉絲們全炸瞭出來,一場該不該給樊勝美加名字的大討論經久不息台中商標註冊申請——

@cute-and:樊的人脈對王相當重要,她還願意一起還房貸,就這樣王還不願意加名字,口口聲聲商標註冊中國說愛,令人覺得惡心。

@xin唏:站在女人的角度上想,王柏川是個混蛋,但假如王柏川是我哥、是我弟,我也不希望他的房子寫上樊勝美的名字。

@被時光掩埋的愛:樊很討厭啊,義正辭嚴,說是安全感問題。好好笑,如果不是她逼人傢買房,王也不會破產,王完全可以慢慢賺錢。安全感是自己給自己。

@18線屌絲:遠離樊勝美。

為瞭更多瞭解不同角色在類似情境下“加不加名字”的態度,昨天下午,記者分別采訪瞭一批男孩子、一批女孩子和一批父母親,總計二十幾位身邊人,聽瞭他們的想法。

杭州男孩婚後,基本都願意給女方加名字

小楊31歲,航空公司上班,傢住復興路。

他父親有遠見,省吃儉用,在他上初中的時候就為他全款買下瞭復興路的這套房子。結婚的時候,妻子並沒有跟他提起加名字的事情。

“我老婆算是很明事理的瞭,房子雖然在我名下,但畢竟是我爸媽用積蓄買的,她要加名字,我很難做。”小楊說,他現在收入非常不錯,妻子也不差,夫妻倆正商量著再買一套房子。

“第二套房,她主動要求跟我一起付首付、還房貸,這肯定會寫她名字無疑的。但是說實話,就算她一分錢不出,我一個人出錢也足夠瞭,但這套房子我還是會給加她名字,這是我自己掙來的,我願意。”

小方,社區工作者,將滿30,剛剛因為長輩阻撓,跟談瞭9年多的女朋友分手。

兩年前,他父母出首付,在杭州城東給他買瞭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房貸一直是他一人承擔。因為拆遷,他傢裡又分瞭幾套回遷房,房貸壓力並不大。

“我覺得真心待自己老婆的話,就算她一分錢沒出,也該給她加個名字。不過我實踐出真知,這種事情,老婆的傢裡人是好是壞也很重要的。如果我再找個傢裡來事情的、爸媽那麼難弄的女孩子,給不給她加名字我要考慮考慮。”

小陸,剛工作瞭兩三年的公務員,剛開始談女朋友。

他也是由父母出首付,在杭州市中心地段買好瞭新房,對將來可能出現的加不加名字問題,他的想法有點聽天由命。

“不管她跟不跟我一起還貸,首付這個大頭到底是我爸媽出的。如果我是她的話,我一定理解男方的立場,對加名字的事情提也不提。但是如果她提出來瞭,說要加,我也一定會給她加上,給她這個安全感。我爸媽很尊重我的意見,不會反對的。”

沒有加名字的杭州女人這樣說:不加名字,自己確實會很失落

胡女士兒子3歲瞭,丈夫常出差,她平時大都住在娘傢,空的時候做做微商。她是本地人,顯得更有安全感些。

“我名下雖然沒房子,但有什麼萬一,回爸媽傢總還是可以的。我們的新房是我老公婚前買的,他爸媽付首付,他一直一個人還貸。我問過他,願不願意給我加個名字,他說願意的,有他這個態度就夠瞭,我沒有真的要他給我加。”話雖如此,胡女士口氣還是有幾分失落。

陳女士是個漫畫傢,傢在溫州,現在找瞭個杭州男朋友,今年國慶就準備成婚。

房子也是男朋友父母出的首付。“我現在收入還比他高,肯定也會幫他一起還貸的。他爸爸媽媽都很好溝通,畢竟傢裡車子、傢具、電器都是我爸媽出的錢,已經說好房子會加我名字。我是覺得都做瞭夫妻瞭,這點信任是最起碼的,他們傢要是不肯加的話,真的很傷感情。”

王女士是湖州人,現在杭州從事金融業,結婚4年瞭,住的房子並沒有她的名字。“我很理解我老公,房子是婚前他爸媽全款買給他的,一生積蓄都在裡面。但是理解歸理解,房子上沒名字,我就是覺得沒有根。我還是打算靠自己再買一套房的。”

做父母的各有苦衷

路歸路橋歸橋,不是不相信兒媳女婿

在財產問題上還是明明白白好

金先生在文創企業上班,兒子已到適婚年齡。十幾年前他就在濱江給兒子買好瞭婚房,全款,不過現在還沒有過戶到兒子名下。

“非常糾結。早幾年我就想過戶給他,手續都辦到一半瞭,最後還是放棄,就怕他遇人不淑,把半套房子搭進去。這幾年他女朋友換個不停,看他那麼不穩定,我就更加糾結瞭……”

陳先生身在機關單位,有個視若珍寶的女兒。女兒如今也上班瞭,在投行工作,收入相當瞭得,對這個問題,他的意思是看情況。

“到時候如果男方傢裡經濟上不大方便,要我跟我女兒出錢買房子,那我肯定不贊成給女婿加名字的。但如果小兩口能和衷共濟,哪怕女婿隻是一起還貸也好,我也主張給他加名字,畢竟是有利夫妻感情的事情。”

杭先生從事廣告業,傢有一兒一女,雖然子女才上高中,但他已經都想好瞭。“兒子討老婆也好,女兒出嫁也好,房子我都會買好。我們傢條件也一般,勉強能擠出兩套首付的錢,但是這個是我對子女的心意。這套房子我就是給他們的,兒媳婦、女婿半點都不要想分,我也不要他們出一分錢,房貸我小孩還不上,我來。”

徐女士也是位公務員,她的想法跟前幾位很不同。

“如果到時候首付要我們出的話,我建議我女兒跟她老公商量好,夫妻倆寫一張欠條給我們二老,這筆首付就算是借給他們的,這樣我同意給女婿加名字,促進夫妻感情。如果他們白頭偕老,我一分錢不會叫他們還,但如果不幸分開瞭,起碼減少瞭經濟損失。”

【律師說法】

房產證上加不加名字 大傢最擔心的是什麼?

都市快報“律師來瞭”簽約律師、騰飛金鷹律師事務所盧曉倩:

《歡樂頌2》王柏川母親擔心“房屋產權登記在王柏川與樊勝美二人名下,如果樊勝美與其哥哥打官司輸瞭,房屋會被法院強制執行”,這一擔心不無道理。

若房屋權屬證書加上樊勝美名字,該房屋就屬於王柏川與樊勝美夫妻共同所有。根據最高院觀點,法院判決夫妻一方承擔個人債務,若該債務人不能及時履行付款義務,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一半份額。

另外,樊勝美與王柏川還沒結婚,王柏川的母親在二人婚前出資給兒子買房,要求房產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其想法無可厚非。

至於樊勝美說婚後願意共同還房貸,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也就是說,如果樊勝美跟王柏川離婚,她可以要求王柏川補償婚後共同還貸支付註冊商標使用之注意事項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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